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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1: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
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143号文),同意我公司国家股的持股主体由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国有股划转已于2005年3月30日公告,其相关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过户后将积极参与和支持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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