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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公司控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2、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25日
3、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29日
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1月29日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恒丰”,股票代码“600356”保持不变。公司该日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以方案实施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控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对价,支付对价的股份数量共计1,980万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恒丰纸业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29日
3、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1月29日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恒丰”,股票代码“600356”保持不变,公司该日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股份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控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案处理。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九、联系办法
联系人:李荣伟、王国栋
联系电话:0453-6336668
联系传真:0453-6330989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邮编:157013
十、备查文件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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