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度上海市城市建设债券到期兑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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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1: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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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发行的“1999年度上海市城市建设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5年11月28日起到期兑付,为方便本期债券投资者领取本金和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壹拾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五年,采用无记名实物券方式发行,年利率为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逾期不另计息。 二、兑付手续: 本期债券集中兑付期为2005年11月28日至2005年12月27日,在此期间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投资者持本期债券至原认购网点或其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点领取利息及本金;2006年1月4日起,投资者持本期债券及本人身份证、建行活期存折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平路营业部办理兑付,地址延平路135号。 三、领取本期债券利息应提交的材料: 机构投资者领取本期债券利息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授权委托书。 投资者兑付时若遇问题,可向本期债券承销商电话咨询国泰君安证券公司4008888666,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交通银行58883236、浦发银行95528、兴业银行62154529、上海农村商行浦东分行50588001、金山支行57961924、徐汇支行34241817*307、长宁支行62827819。 发行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