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田丰董事委托孙圣明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吴一坚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接受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清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方案》
清偿占用公司资金方案如下:
1、以转承银行借款的方式偿还欠款3000万元。
2、以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酒店公司”)的97.14%的股权作价折抵债务57200万元。该等股权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经确定后的交易价格若小于57200万元时,差额部分由金花投资以其他资产补足。
3、若公司从经营发展角度考虑,决定出让上述股权时,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将积极协助寻找受让人,并且自该等股权变更至公司之日起的24个月内,若公司转让该等股权之价格低于折抵债务额时,其差额部分由金花投资补足。
根据以上清偿方案,公司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抵债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相关中介机构将在三日内确定并开展工作,以上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制订具体操作方案,方案争取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查无异议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反对票0,弃权票0
二、通过《关于清偿股东欠款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反对票0,弃权票0
附:《关于清偿股东欠款的整改报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