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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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2: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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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1日召开,
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鉴于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目前已经到期。公司在对有色金属原料市场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后决定继续保持较高的锌精矿储备。为了不增加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拟继续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该提案交股东大会通过后不超过六个月。按现行银行贷款利率初步测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40万元。本次使用的是目前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在时间上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对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后续情况将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保荐机构报告,切实履行有关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事项。 本提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