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
发出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按照会议通知,董事第四届四次董事会2005年11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大成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出资36,983,447.06元收购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成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出资29,128,723.34元收购哈尔滨工大高科木糖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成、张景杰、赵德强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6,852,000万元收购哈尔滨福康油脂有限公司精炼油生产线一套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成回避表决);
上述三项交易均属关联交易,详情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巴德年先生、李俊玲女士、李成栋先生就公司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完善资产结构,夯实主业基础,规范公司运做。
四、审议通过根据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两级政府提出的塑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号召,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生物和食品工程的产业需要,会议决定在目前公司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大豆销售”项目,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内容,并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派具体工作人员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申报、批准和获得地方农发行为此提供的配套政策扶持性贷款等相关工作。
五、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118号公司会议室。
3、参加对象:
(1)2005年12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出资36,983,447.06万元收购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公司出资29,128,723.34元收购哈尔滨工大高科木糖有限公司转让的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公司出资16,852,000万元收购哈尔滨福康油脂有限公司一套精炼油生产线的议案;
(4)审议增加经营项目、修改公司章程相宜内容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有关申报事项和获得地方农发行为此提供的配套政策扶持性贷款等相关工作的议案;
(5)审议2005年8月16日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本公司为深圳市黑特实业有限公司和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供5000万元和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贷款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手续的议案。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登记办法:
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以上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6、会议联系人:赵志刚鲍禹臻
联系电话:0451?86269031
传真:0451?86253555
以上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