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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指引 股改承诺不能开“空头支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9:21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消息为规范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事项,深交所最近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指引规定,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指引从承诺事项的一般原则、制定、履行、信息披露、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范,贯穿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主线。

  指引明确规定,承诺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事项,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诺人必须严格履行。条款强化了承诺人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不能以“承诺只是自己单方面的行为”来回避义务。

  指引规定,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另外,深交所将承诺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开。该条款强调了处罚措施,监管措施和社会舆论措施并重,给予违规者重罚。

  指引较全面地规范了股改承诺事项的各个方面,强化了承诺人履行义务的要求,督促承诺人自觉信守承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将对股改向纵深推进起到积极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指引的发布,是深交所建立“股改承诺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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