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赞赏韩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5:24 中国青年报 | |||||||||
|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程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就韩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表示,“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善世界贸易环境。” 商务部统计显示,今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将达到1000亿美元。中国去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1548亿美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中方相信,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将推动两国2012年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尽早实现。
截至目前,已经有43个国家承认了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但占中国进出口总额45%的前3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尚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前10位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尚未承认中国的这一地位。 我国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努力于去年4月由新西兰率先承认获得突破。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不仅标志着贸易伙伴国对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认可,而且有助于中国企业摆脱在受到反倾销指控时的不公平处境。 中国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努力曾引发争论。包括前中国入世谈判代表龙永图在内的一些专家认为,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不需要别国承认。他们认为,获取这一地位无助于减少中国企业可能面临的反倾销指控。而且商务部的统计亦显示,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涉案金额仅占整个贸易总额的0.5%左右。 也有专家认为,争取这一地位对于中国有可能弊大于利。甚至可能使中国企业同时陷入反倾销和反补贴控诉的双重威胁。因为根据WTO的相关规定,反补贴控诉只能用于完全市场经济国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