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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第7次会
议通知于2005年11月4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05年11月15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成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武宪章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成耀先生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整体出售塔格特分公司净资产的议案》;
同意新赛股份与博乐塔格特农场《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整体出售塔格特分公司净资产,由博乐塔格特农场按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与资产同向变动的原则,购买新赛股份所属塔格特分公司的净资产,并由购买主体经营该项资产。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2005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并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记载的评估净资产值为准。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吕国柱、王成耀、武宪章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塔格特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整体出售塔格特分公司资产,对塔格特分公司建制予以撤销,并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的工商注销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吕国柱、王成耀、武宪章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6年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贷款银行申报2006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划:
1、流动资金借款额度:计划总额为21,700万元(含本数)以内;
2、担保方式:可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利,采取以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方式,以及采用信用借款的方式;
3、在具体贷款之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决策。
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2005年12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整体出售塔格特分公司净资产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05年12月13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改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2月16日-2005年12月17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2268156传真:0909?2268162
联系人:王国军、唐冠春邮编:833400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年月日,持有新赛股份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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