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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曹铁
日前,农业部将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生产的新支流三联四价灭活疫苗和双流双价灭活疫苗认定为假疫苗,并以通报形式吊销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兽药生产许可证》。危机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和公司的态度如何?在处理危机方面有哪些举措?本报记者近日就此电话采访了金宇集团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副主席乌兰受杨晶主席委托,于10日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并作出四点处理意见,决定由自治区农牧厅和呼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企业调查。目前,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经抽取样品,送中国兽药监察所进行检验,判定影响和后果。呼市政府同样重视,并为此于11月15日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金宇集团危机处理问题,对公司积极整改和下一步恢复生产作出了重要指示。
与此同时,公司也积极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11月15日下午,金宇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企业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的整改方案》,决定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立即成立应急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厂停产整顿期间的工作。药厂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同时稳定技术人员及职工队伍,保护财产安全和生物安全,严防生产线种毒扩散;在停产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兽药管理条例》和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做好停产期间的设备检修等系列工作;全力保证企业秩序的稳定,尽量减少损失;二是生物药品厂在停产期间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分支机构北京经营部停业整顿;三是对相关涉案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机关的调查;四是集团所属其他公司要汲取教训引以为诫,全力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在今年最后两个月里增收节支,争创效益,力争为集团2005年的整体业绩多做贡献,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假疫苗事件给金宇集团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引起了管理层的深刻反思。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将在整改期间努力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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