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资委“三板斧”严管央企资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2:06 北京日报

  资产损失负责人要被严究

  本报讯(记者吴之强)“谁对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承担责任?”今年3月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在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发出质问。很快这一问题的答案就将揭晓。昨天,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力争尽早出台。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资产损失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这些做法与国外相似。陈守义委员曾经指出,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对决策者的责任有着十分苛刻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决策失误,决策者轻则受到经济处罚和降级使用,重则受到刑事处罚。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