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亮剑严堵央企资产黑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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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2:5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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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1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并抓紧修改完善,力争尽早出台实施。李荣融认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 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要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
在谈到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时,李荣融表示,要认真落实资产损失责任,对每笔资产损失都要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要坚持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建立起不良资产管理的约束机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资产损失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未履行职责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资产损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1月7日表示,提高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尤其是加强集团财务的集中管理,是下一步中央企业改革的重点工作。李荣融强调,集团公司必须控制下属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各个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必须向集团公司公开,若出现财务隐瞒情况将“一次警告,两次换人”。 国资委一位官员透露,李荣融在内部会议上多次强调,强化集团公司控制力,是国资委继启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后,“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悉,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1月08日 第一版) 作者:本报记者 贾南 发自北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