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有望2007年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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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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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健阿飚7日厦门报道】 盛华仁透露已增补进明后年的人大立法计划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日前在厦门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讲话中透露,人大正在加快循环经济的立法步伐,并争取在2007年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盛华仁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祝贺论坛年会的召开。他说,循环经济法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来的立法规划中并没有列入其中的立法项目,但根据新的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将其增补进明后年的立法计划,眼下承担循环经济法起草任务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抓紧起草论证工作,并力争在2007年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盛华仁说,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要先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和若干城市的试点和示范,取得突破,收到实效。同时,下大力气抓好一两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资源的节约和利用。要逐步把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扩大到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扩大到企业、区域和社会各个层面,扩大到一、二、三产各个产业,扩大到东部、北部、中部和西部等各个区域,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与会代表经过讨论反复,最终形成了“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厦门共识’。共识建议:根据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长远目标,要把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心环节,研究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领域,制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发展规划,并把它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厦门共识还呼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特别需要研究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对有关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8B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