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视角) 减税应与增加社会发展支出并重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
今年以来,政府的财政收支增长很快,继续保持了近几年来的增长态势,大大超过了居民收入和 GDP的增长。从1997到2004年,政府收入增长速度分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2.5倍和5倍,财政收支占 GDP的比例也从1995/1996年时最低的10.2%和11.7%,分别提高到2004年的19.3%和20.7%,提高了几乎一倍,约8-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快主要是税收增长快,而税收来自企业和个人的缴纳,因而税收增长实际上是一个紧缩的因素,如果与经济建设支出的增加联系起来,一收一支则是紧缩了非国有部门,扩张了国有经济。更重要的是,我们
今年7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9月27日全国人大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并留有2个月的时间让社会各界充分讨论。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日前,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举行听证是一大进步,起征点提高也不错,话说回来,不过是追认了一些发达地区的现行标准。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起征点的高低,而在于各种各样的扣除如何安排。我们讨论了起征点,讨论了是全国统一起征点还是分地区有所差别,而把其他更重要的问题扔在一边,实际上是拾了芝麻,丢了西瓜。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都是针对个人的,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二人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三、四、五个人的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这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个人所得税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有限,虽为第四大税种,但去年只占全部税收的6.7%,且70%以上是工薪收入者的缴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几乎没有。如果联系到内外资所得税法修改的迟疑不决,经济决策中究竟孰轻孰重,何主何从,难道还不清楚吗? 财政收入体制和政策如此,支出体制和政策的问题也不少。在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中,2003年经济建设费占30.6%,社会文教费占26.2%,行政经费占19.03%。问题在于,经济建设支出所占比重仍然过大,政府主导型经济的味道依然很浓。社会文教支出增长较慢,从1995到2003年,年平均增长17.4%,低于全部财政收支的增长,8年提高了不到1个百分点。而增长最快的是行政经费,年平均增长率达21.4%,8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近两年依然如此。这表明政府职能和行为依然是扭曲的,各级政府仍然把经济增长而不是把社会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政府远没有承担起自己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 就以最近有关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议论而言,如果政府真正承担起公共医疗的责任,医疗改革也不至于陷入今天的败局。因此,医疗改革的失利与其说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不如说是政府把不该市场化的推给了市场,因此,把板子打在市场化身上是不公正的。所以,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通过政府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政府主动承担起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劳动就业、廉租屋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职能,增加政府财政在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把社会事业的发展作为考察官员政绩的主要标准。 作者:张曙光 (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