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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吃饭摔伤要赔医药和误工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03:32 重庆晨报

  李女士:10月12日,我在南坪一快餐店吃饭时在台阶上摔伤了,他们赔偿了我医药费,但是我有20多天没上班,他们应该给我误工费吗?

  答:根据《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快餐店应该承担必要的安全保护和警示义务,消费者到餐馆就餐是一种消费,属于服务合同范畴。快餐店没有履行,存在过错和违约。除了赔偿医药费之外,还应当支付误工费。

  办理产权证有两个期限

  张女士:办理产权证是在竣工验房三个月以内还是接房三个月以内?

  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办理

产权证的期限: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主体使用之日起90天,已竣工房屋,从合同订立之日起9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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