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节能扬起规章“鞭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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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9:21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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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仅煤炭消耗每年就需要4亿多吨标准煤 记者李小千实习生侯美丽济南报道中国第一个节能监察执法的省级规章——《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亮出节能条例的“尺子”之后,再度对节能工作扬起的“鞭子”。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和发展规模的逐步扩大,能源问题特别是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和能源供应紧张的问题已愈加突出。山东省是经济大省,同时也是耗能大省和资源紧缺省份。按照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推算,到2020年,山东省的GDP将达到42000亿元,比现在增长2.8倍以上,届时仅煤炭消耗每年就需要4亿多吨标准煤,是现在消耗量的2到3倍,按现在的资源条件根本无法保证。再加上资源结构的不合理、利用率低、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比较薄弱等方面的因素,将会严重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据了解,《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规范了节能监察的内容、程序、具体要求、法律责任等。通过制定和实施本《办法》,进一步明确节能监察程序,规范监察行为,严格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公正、效能,以有力保证节能法律法规顺利实施,有效督促用能单位依法、合理用能,这不仅为山东省的节能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更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