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长官们别再批条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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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8:21 人民网-市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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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国家散装水泥发展专项基金,在江西被以种种“理由”越权减免。几年来,江西每年流失的基金总额都在上亿元。这个省的各级“散办”及因此亏损的企业疾呼——— 因需而设 越权减免
由于散装水泥省去了包装袋及其相应的装运拆工序,对使用者来说,每吨散装水泥至少可获得20元以上的价格优惠。 为尽快推进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于1998年联合制定实施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生产、使用袋装水泥的企业和单位,分别按每吨1元和3元的标准征收专项基金,用于各地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2002年以后,散装水泥基金被正式列为国家级基金,未经国务院、财政部许可,任何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和减免征收。 然而,记者最近在江西萍乡、宜春、抚州等水泥主产区调查发现,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竟被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以种种“理由”越权减免。以征缴情况最好的2004年为例,全省水泥总产量突破3000万吨,应缴的专项基金在1亿元以上,而实际征收到的仅1448万元,征收率不到15%。 迎合招商 竞相批条 为营造更加优惠的招商环境,不少地方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列为全额减免对象。在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萍乡市安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管委会向记者出具的招商文件,均无缴纳此项基金的要求。 在开发区以外,各级政府对招商进来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和水泥生产企业,也纷纷比照开发区待遇,分别以抄告单或党政领导直接批条的方式,动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地予以减免。萍乡市2003年以来以政府抄告单形式减免的项目就有40多个,其中总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的招商项目──“经典城”地产,一次就减免基金25万元。 减负为由 绕道放行 减轻本级财政和改制企业“负担”,成为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越权减免国家基金的又一借口。 在江西,尽管各地“散办”在政府建立的统一收费大厅设有散装水泥基金征收专窗,但那些由地方财政投资的项目如机关大楼、医院学校及其他市政设施等,建设单位总能找来大小首长的“手令”或“口谕”,最终绕过这一专窗获得相应的建筑许可证。在萍乡市统一收费大厅散装水泥基金征收专窗,经办人员从抽屉里顺手一抓,就拿出一叠减免批条。 依法监督 刻不容缓 由于专项基金大量流失,其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杠杆调节作用几乎消失,全省“推散”工作举步维艰。经过近10年的打拼,江西省年产散装水泥量至今仅777万吨,散装率27%,不到东部发达省市的1/3。 在宜春市,记者见到投资3000多万元的南氏混凝土预拌公司,其产品以大量使用散装水泥为基础,但由于袋装水泥依然大量充斥市场,其先进的技术装备自去年8月投产以来一直被闲置,企业亏损严重。公司董事长向当地政府写信呼吁,请各级行政首长不要再为浪费资源的企业和建设单位批条子、开绿灯! 面对难以抗拒的“首长”批条,一些地市的散办主任们也积极建言,希望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推散”条例,同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约束、监督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随意减免散装水泥基金的行为。 《市场报》 (2005年11月04日 第五版) 作者:吴华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