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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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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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政)持有本公司国有股839,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0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天津市政将其持有本公司股权11,905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为其向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5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1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5%。截至目前,天津市政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905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4.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5%。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