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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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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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7股对价股份;每位流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7日。 4、2005年11月7日,公司可转债暂停转股一天。 5、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1月8日。 6、自2005年11月8日起,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对价股份上市日期:2005年11月8日。 8、自2005年11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华西村"变更为"G华西村",公司股票代码"000936"不变。 9、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于2005年11月8日恢复交易,同时公司可转债恢复转股;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至此方案实施完毕。 一、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1月1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7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5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华西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华西村第一大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华西村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该期限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0元/股。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若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华西村非流通股股东发生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代为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执行的对价安排。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华西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在限定期限内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截至2005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的股本结构。即:公司的总股本为303,518,663股,非流通股股数为22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2%,流通股股数为76,718,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8%。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90,74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12,77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6%(实际股本结构以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本结构为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也全部保持不变。 六、咨询联系办法: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塔群2号4005室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卞武彪 查建玉 邮政编码:214420 电话:0510-86217188、86217149 传真号码:0510-862171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