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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打开发展空间,券商准备好了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深圳证监局组织部分驻深机构学两法

  昨天上午,深圳证监局召集辖区部分券商和基金公司负责人开了一次实实在在的两法专题学习会议。

  眼下离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还有很短的时间,当务之急是认真学习两法,深刻领会新
老法律之间的重大变化,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按照新法的基本要求开展工作。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说了开场白。

  《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是影响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促进市场发展,提升证券市场的地位,完善功能,提高效率等很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深圳证监局日前已分别向辖区各上市公司和机构发出通知,就有关学习宣传和落实两法的具体要求做了统一部署。

  修订大法,择机出台。与会券商普遍感到证券法修订及推出时机体现着自信,体现着运用和驾驭

资本市场规律的能力。

  国信证券总裁胡继之说,中国证券市场正处在伟大转折的前夜,《证券法》的修订,将在法制框架下促使这一变化的加速推进,一个全新的市场局面正在形成。目前,新的市场因素正在积累,市场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随着股改向深层次推进,市场的内在矛盾正在暴露和加大,受此影响,市场的感应度和市场情绪显得有些敏感和波动。在这种形势下出台修订后的《证券法》时机十分合适。饱尝市场苦痛的券商必须做好准备,研究能否适应法规变化即将带来的新的市场格局的变化。

  法律赋予了较大的创新空间,券商们自问:你准备好了吗?

  招商证券总裁杨?说,《证券法》颁行之时逢亚洲金融危机,法律本身对于创新方面存在很多制约。法律的修改,在很大层面上为证券市场进入新时期打开了空间,但是,要在新法律赋予的广阔空间中扮演好角色,把鼓励创新的法制效应伸展和发挥出来,又客观要求券商必须在很多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券商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创新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一位券商负责人还对此反思:十几年来,市场的参与者不乏创新能力,但是由于缺乏法制意识,内部管理不强,缺少精细化的管理,没有在一个法制框架下运行,粗放管理让整个行业付出了很多惨重的代价。

  未来市场层面的创新可能在法律的范畴内层出不穷,对券商来说,在包括融资和产品创新空间方面,修订后的证券法都预留了空间。

  因此必须做好准备。杨?透露公司正在进一步严密制度管理,抓紧制订风险控制能力。

  新法修订,对市场各经营主体的新业务量的打开也提供了想象的空间,券商们普遍关注各自资本的实力。各项业务推进要有相当的信用保障体系,对于我们未来的空间来说,业务量与外资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都很小,这将使我们丧失很多机会。

  对此,一位老总这样比较:中美券商相比,总资产收益率相差不多,但净资产收益率相差很远,这说明国内券商使用财务杠杆的效率很低。

  如何在新法治框架下重塑券商信誉被老总们普遍关注

  大成基金总经理于华也说,新法突出强调了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在治理结构和股权转让方面留下的法制空间,对全流通的市场有相当大的前瞻性,对于股改后的市场也有了预见性。券商和基金公司必须根据证券法修订的内容,在股改和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实践中做出表率。

  最后,张云东对于学习两法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学法。要求各公司实实在在拿出时间,制订学习计划高管要带头学。二是自查。要求各公司根据目前的运作状况,在学习的同时对照新法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提高经营工作水平,争取在正式实施前把存在的问题解决。三是普法。要求辖区的公司要按照

证监会的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新法的宣传,证券机构要通过网络和各营业部等渠道,多方宣传,让投资人充分了解新法对其权益的保护。

  张云东还要求辖区机构要在股改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大局意识,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改工作。

  作者:记者 殷占武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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