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歧视岂能久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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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2:3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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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日前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这则消息所透露出的意义是非凡的。尽管就功能而言,建国以来延续至今的城乡二元
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应正视中国经济改革的复杂性与敏感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对现存户籍制度进行无谓的批判既漠视于历史演进的规律且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眼下对于此制度的剖析更应该在于改革的临界点,即必要性与充分性的具备与否上来。 很显然,在一个要素完全流动的市场中,因为不存在政府的干预,通过资本与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不同地区间的要素报酬应该逐步趋向均衡。换言之,如果可以观察到不同地区间同质劳动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收入差异,则意味着因政府干预而导致的资源错配的存在。而这,正可以解释为当前中国所存在的城乡及不同地区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 除去显而易见的社会稳定的需要,以户籍制度为基石而维持的就业歧视之不可维系首先在于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的收入增长迟滞已经从根本上制约着中国经济由出口拉动、投资拉动(政府主导下的)而向消费拉动的转变。因为经历二十多年的改革,除农村人口非农业化转移外的“三农”政策,在产业规律以及比较优势的双重制约下,其所具有的增收潜能均已极其有限。 诚如一切改革一样,户籍制度的改革其实也是利益相关方不断博弈的过程与结果。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重工业优先的考量,当前阻碍户籍统一管理的障碍主要来自城市地方政府对本地居民失业问题的顾虑。因此,除了前述以农村人口为主体而产生的强大制度需求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以城市居民为相对方的变革意愿。以乐观的眼光来看,前期政府致力于解决失业问题的实践表明,阻碍外来劳动力在本地就业的政策妨碍了劳动力市场发育,损害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持续的经济增长。既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并实行技术调整,抑制了就业提供的积极性以及整个经济的劳动力需求,同时也使城市居民过度依赖于政策保护,不能也不愿在劳动力市场中寻求新的就业机会。而这,无论是在实证上,还是逻辑上,都在促使城市政府及居民进行反思。制度是内生的,是一系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函数,因此,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造成的利益格局的变化,决定了制度变革的方向和进程。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全面攻坚阶段,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指出,“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而这其中,当然也必须包括户籍歧视的最终消灭。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1月04日 第一版) 作者:葛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