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返券,商家避税的财经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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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9:24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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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媒体和公众还在为返券是不是存在欺诈、返券的折扣到底怎么计算争论不休之时,精明的商家早已更上层楼,把返券演化成为企业规避税收、扮靓财务报表的会计技巧。只是,当内地市场潜规则遭遇国际资本市场准则,事实便不得不浮出水面。 ◎由“加”到“减”
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众多商家仍然祭出屡试不爽的返券促销法宝,大赚快钱。在一片返券声中,有了与众不同的音符,虽然弱小,却意味深长。曾经的返券主力军,京城百货业领跑者之一的百盛购物中心,一改往日逢节必返券的惯例,推出了“买200减80现金”的促销模式。据了解,中国百盛集团(以下简称百盛)从五月份开始逐渐退出返券促销的行列。取而代之的是买够即送现金的新模式。按照百盛集团副总戴德高的说法,百盛正试图做一种减法,而以往的返券是一种加法。这也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方便。而真相则是,百盛退出返券行列与其计划在香港资本市场IPO(首次公开募股)的进程息息相关。百盛的会计顾问,安永会计事务所内部人士透露: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百盛的商场返券如何核算收入、税收成为目前的一个会计难题。这也将成为百盛上市财务审核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扮靓报表 北京返券风始于1998年。始作俑者是庄胜崇光百货。当年北京各大商家大打折扣战,庄胜崇光率先推出了“满100元返20元券”的促销。这一新的促销模式立即吸引了商家的关注,从前两年的“买100返20”到现在的“买200返300”,可谓愈演愈烈。实际上,今年“十·一”黄金周,返券仍是各大商场的主旋律。商家为何如此钟情于返券促销?直接打折和返券哪个对商家更为有利?安永会计事务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直接折扣比返券更加划算,相比直接销售折扣来说,返券不会减少商家的营业税。现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而返券促销中,顾客将所有的购物券都用于换取等值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所赠商品则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专业税务人士举例,商品打8折销售与“满100送25券”,两个促销方案折扣相同。通过计算,采用直接折扣的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直接增加企业净现金流。明显优于返券销售。既然如此商家为什么会首选返券呢?上述安永内部人士指出:直接打折的话,会直接冲减收入,导致毛利减少;而返券的话,这是一种不确定的事项,客户有可能使用,可能不使用;起码在毛利上返券会比打折好看的多,由此毛利会影响到其他财务指标的分析,报表更为好看。 ◎市场风险 以此看来,百盛此前的返券行为合理合法,安永质疑百盛的返券行为的风险性,似乎有些过于苛刻。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市对购物返券销售方式的企业有两种不同的收入核算方式:一种是将现金销售额及购物券销售额一并计入销售收入,并据此计提销项税金;另一种是将礼券销售收入计入“销售折扣”,计提销项税金时从销售中扣除这部分收入额。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零售企业都采取了第二种计税模式。这种方式的核算看似将返券收入计入了销售收入,实则扣减了销售收入,少计提了销项税金,少缴了应纳税款。通过返券避开部分税项,这才是商家普遍采用返券促销的根本目的。分析人士指出: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打折,更方便企业的财务处理。这也说明北京实际上对返券这部分是免税的。实际上,百盛此次调整促销模式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上述两种方式都不符合国际市场关于商品折扣的惯例。按照香港会计准则,上述第一种方法应该是不成立的,它只会虚增企业收入。如果百盛采取的是第二种方法,一旦北京将来改变税收政策,会突增百盛税收。这更是必须要考虑的风险。 ◎市场监管 百盛面临的风险引发更多的是对监管决策部门责任的思考。而实际上北京市国税局早在2003年就已经注意到对返券增值税收缴问题,并展开过调研。结果却不了了之。据了解,购物返券本质上不同于打折销售。所赠礼券应当实际是一种商品赠与行为,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礼券销售额应作为销售收入处理,并计提销项税金,而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但条例不完善、不细化,使得地方税务部门在操作时拥有很大的腾挪空间,这也无形当中给企业留下了空隙。同时,国家对本土大型零售企业的扶植政策也使得各大商业连锁企业争相提高自己的营业额。这也引发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同样的公司,上市公告透露的销售额和上报商务部的销售额有着很大差别。事实上,很多上市商业公司都有两套报表。在年报中都不把返券计入销售收入。他们上报商务部进行销售排名时,销售数字又包含这部分销售额。这至少使得决策部门获得的相关数据并不准确,这恐怕是返券带来的另一个危害。据《财经时报》 [大话] 我的自白书 我叫购物券,就是购物后返回给消费者的可当作现金在商场内有条件流通的纸券。虽然我只不过是一张小小的纸片,却同真金白银有着相关的荣耀身份,同时也为购物消费埋下了隐患。说起来,我的年龄并不大,从1998年北京的庄胜崇光把我当做促销新贵推出的那一天起,到现在不过是7年时间。正所谓“七年之痒”。虽然我的年龄不大,但是我却经历了诸多商海沉浮:从当时消费者对我热情的空前高涨,以致纷纷“抢钱购物”的万人空巷,到今日的牢骚满腹、抱怨满天、铁了心不买账;从当时较为谨慎的“买100返20”到现在满眼豪放的“买200返200”,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不堪”的命运。这个世界是矛盾和现实的。简单的东西虽然被人渴望,却不能游刃有余地入世、处理复杂的人事无常。本来,在我出世之前,简单而直接的打折促销横扫天下,但也许是惯常的“跳楼大甩卖”、“挥泪打折”过于刺激了人们的神经,惊骇过后不可避免地单调、质疑和厌烦使我那个“一母同胞”的哥哥风光不再。于是,复杂的充满蛊惑温情的我,便接过了促销接力棒。同哥哥相比,我外表豪放敦厚温情但其实心机诡秘,因此,我能暗藏很多不为人知的“道道”。其一是我的豪放和敦厚能成就商家眼花缭乱的广告,“买100送50”、“买100送100”甚至“买200送300”,在当今这个“眼球经济”的时代里,显然有着极强的杀伤力;其二是我能“杀人”于无形中。只要你上套,我便在不知不觉中如同宰羊羔般割你的肉。比如,买100返100。其实也就是个5折,但颇具蛊惑力,让你心甘情愿地忙碌地如同一尾游走于购物大厦各个角落里的鱼,而假若你不够精明的话,恐怕你所买到的多数是不必需的或过时的存货。不信,你到那些正在应季热销的名牌专柜和特价商品里看看,就会明白我说的没错。这些小门道也就罢了。可最近,随着零售业上市公开募股,同国际资本市场准则接轨,我的最关键的一个“门道”也暴露无遗,那就是税收问题。对于这个门道,我一直隐藏得很深,有些专业税务人士还把我和直接折扣的“哥哥”做了比较,觉得他对商家比我更合算。然而,只有商家和我深知,正是因为我的存在,商场才逃避了一笔可观的税收,“哥哥”才会退出。当然这跟税法、税务监管部门有很大的关系,跟本土对商家的扶植政策也沾边。(文/默默) [演算] 怎样避税 以某商场举办“满100送25”活动,即购物满1000元赠送价值250元购物券,而且将所有的购物券都用于换取等值商品为例。假设该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品毛利率为50%,100元商品成本为50元。计算两种核算方式在增值税方面的不同:1、销售1000元商品应缴纳增值税=1000/(1+17%)×17%-500/(1+17%)×17%=72.65(元)250元购物券为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250/(1+17%)×17%-125/(1+17%)×17%=18.16(元)合计纳增值税=72.65+18.16=90.8(元)2、250元购物券被视作销售折扣,实际销售商品价格为750元,应缴增值税为750/(1+17%)×17%-500/(1+17%)×17%=36.32(元)两相比较,第二种计算方法比第一种可消减税款90.8-36.32=54.48(元) [延伸] 八大促销术 购物返券目前商家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变相打折模式。价外馈赠即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即可获得商家相应的商品赠送,主要用于家电、化妆品等高价商品的促销。有奖销售商家综合多种情况,通过给予奖励的刺激引起消费者注意,促进其消费欲望,购买商品。限时购物商家规定的时间段,在其指定区域,相关商品远低于原价销售。降价销售为了吸引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直接将商品降价。积分返利指商场规定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即可获得相应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获得相应现金或实物赠送。会员折扣即消费者可按要求,成为商场会员,在商场举办的活动中,会员可优先享受折扣。文化促销指以文化为纽带,吸引消费者购买的促销活动,是我国目前百货店重要促销手段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