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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子支付必须签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对电子支付活动中客户和银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指引》明确要求,客户申请电子支付业务,必须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协议的必要事项进行了列举。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有义务向客户披露有关
电子支付业务的初始信息并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问: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指引》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指引》要求银行保证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数据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不可抵赖性;提倡使用第三方认证,并应妥善保管密码、密钥等认证数据;明确银行对客户的责任不因相关业务的外包关系而转移,并应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确立综合性、持续性的程序,以管理其外包关系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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