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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环评机构被令限期整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3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日前对外通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进行三个月限期整改。他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环评行业的管理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调查,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2005年编制的《自由小镇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宝山新村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北京
市大兴区兴达中学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选用标准、引用资料错误,项目选址周边污染源及规划情况调查不全,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失实,未对清洁能源使用进行可靠性分析等问题。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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