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裁决缘何成了一纸空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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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9:08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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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昌城有限公司合资纠纷调查 本报记者 任建华 江宜航 早期投资宁波的外商罗子光,由于合资中方在合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利用其在合营公司的经营地位,将合营公司的大量资金视作其自己的资金,擅自挪用,擅自抽逃,擅自提
镇海区:口头承诺,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前些时候,在本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关注下,宁波市主要领导对该案作出批示,由镇海区政府责成该区外经贸局进一步调查、核实。而后,镇海区外经贸局给本报发来一份答复声明:“政府曾经做过的协调以及表达补偿的口头承诺,不是基于应承担法律的角度。有关争议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海区人民法院分别裁决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并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外商罗子光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意味着有关部门曾答应近期给予解决的承诺再度落空。 镇海区外经贸局副局长杨玉彬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接到有关领导的批示后,他们当即展开了认真调查。在通过走访法院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他认为,该案其实早有结论,外商罗子光也已经主张了自己的权利,参与了华昌城财产的分配。他接着解释,虽然仲裁结果责任在中方,但中方(主体)只是一个企业,不是政府,(合资)双方应承担责任,而不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他说,该案司法早有结论,罗子光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且已有结论的情况下,再到处投诉是没有道理的。 而镇海区区长郭华巍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对记者的采访表示了不满,他说:“政府主要精力在抓经济发展,没有精力去管这些小事。”并告诫记者不要再去写这些会引起法律纠纷的文章。 杨玉彬还告诉记者,罗子光作为镇海区首批(引进的)外商,区政府当时对该案很重视,召开过一些协调会,但并没有(就补偿)签下协议,证明协调失败。至于记者在第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协调”结果曾多次出现在宁波市及镇海区的官方文件上,但最终区里都没有兑现这个问题,杨称,他没有看过这些材料,不知道这件事。而且,这些问题已超出了他的职责范围。他认为:“即使区里曾答应补偿罗子光,只要没有签订协议,则(区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仲裁裁决没有得到落实 罗子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则称:“该案之所以闹上法庭并拖至今日仍得不到解决,主要原因是镇海区政府个别领导从中作梗,且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他说他是被逼无奈才诉诸法律的。2003年10月,华昌城被拍卖前,他本来是坚决反对拍卖的,并多次向浙江省高院和宁波中院提出异议。当时,在法院的主持下,也是镇海区领导承诺罗子光参与分配后再作补偿,说服罗参加了华昌城拍卖所得的分配。但待他处理完华昌城的财产分割后,多次找到镇海区常务副区长陈召华要求兑现诺言时,陈再次食言,说罗氏公司已参与了分配,主张了自己的权利,已同区里没有任何关系了,始终拒绝对罗氏公司给予补偿。 “这是他们精心策划设计的骗局。”罗子光告诉记者,华昌城被拍卖前,他本人以及宁波华昌城有限公司清算小组都曾向宁波中院就华昌城拍卖一事提出异议,认为在华昌城债权债务尚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不宜急于拍卖。罗说,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宁波华昌城有限公司特别清算小组的审计结果表明,合资中方挪用华昌城的1000多万元资金尚未归还。且部分应收款及轿车等财产都尚未查清的情况下,法院急于拍卖华昌城是有目的的。 为此,记者曾于3月23日来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查采访。但主办该案的刘定忠审判长已退休,另两位主办法官也都出差在外。而该院执行局的陈爱娣法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说,因为华昌城没有申请破产,所以法院可以不中止执行。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其实这是精心策划的结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迫使罗氏公司只能选择参与华昌城资产的分配,从而达到用罗氏公司的钱帮助服装公司(实际上是镇海区政府)归还银行债务的目的。而从表面上来看,罗氏公司与镇海中行和财开公司一样,对华昌城同属一般债权关系,法院在处理该案时还充分照顾了罗氏公司的利益。但实质上,这样一来,仲裁委的裁决几乎成了一纸空文,罗氏公司的投资莫名其妙地打了水漂。 1000多万资产至今去向不明 罗子光告诉记者,华昌城被匆匆拍卖后,清算小组也终止了对华昌城的审计清算,华昌城公司的数几百万元应收款、外借的轿车等财产都无人去追查,至今也无人归还。原中方抽逃的1000余万元资金去向及挪用于投资宁波利海商标标识公司购置的大型电脑绣花设备不翼而飞。 罗说,华昌城的失败,主要原因不是经营不善所致,而是中方抽逃了资金。但事到如今,中方的两任董事长,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反而一个升任镇海区人大副主任,一个升任镇海区统战部副部长,而责任却由他承担。虽然,他是受害方,而违约方中方却自始至终没有承担过一分钱的赔偿责任。 罗说,综观全案,作为合营公司大股东的中方,自始至终没有拿出过一分一毫,也没有因此赔偿一分一毫,且挪用的1000多万至今也没有一个人出来讲一句话!尽管这些年他一直在投诉,但至今宁波市和镇海区都没有人去关注或过问这笔钱的下落,1000多万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他说,800多万元的真金白银投向宁波,仲裁裁决中方全额赔偿,但到了宁波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他是怎么也想不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