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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家电上市须贴“寿命签”(消费提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8:16 人民网-市场报

  图便宜买了二手家电,结果用不上多长时间就出现问题,而且找不到相关凭证为自己维权,这样的烦心事很多人都遇到过。笔者日前从山西省有关部门获悉,针对废旧家电的两大行业标准———《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现已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审核,即将出台。今后,旧家电的生产日期和使用年限将被明确注明,无证旧家电将一律禁止上市。

  据悉,旧家电分为可正常使用旧家电和废家电,前者经过测试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使用;后者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不能被继续使用。《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大行业标准中规定,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粘贴标志,所有销售的旧货也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

  中国旧货业协会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笔者通过长途电话向协会工作人员了解到,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

冰箱、600万台洗衣机。不论什么家电,都有自己的使用年限,如:彩电使用年限在8—10年,电冰箱13—16年,电脑在6年左右。二手家电如果超过使用寿命期,在继续使用中会有安全隐患。另外,废弃电子元件里含有大量铅、汞、锡、镉、铬等重金属,随意抛弃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在太原彭村、南堰几大旧货市场上记者看到,大量二手家电在销售过程中,全凭商家“一张嘴”忽悠,消费者根本无从得知二手家电的实际使用寿命、安全性能。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有的经销户还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据省整规办工作人员分析,即将出台的两个行业标准,将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标准出台后,全省旧货市场特别是废旧家电经营市场将面临整顿。

  《市场报》 (2005年10月24日 第三版)

  作者: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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