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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定金险些打水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7:19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23日讯(记者 魏传强 通讯员 黄鲁建 刘胜利)10月是婚纱摄影的黄金时节,各婚纱影楼也都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措施;与此同时,有关婚纱摄影的申诉也随即上升。

  省城市民赵女士上周逛街时路过某婚纱影楼,禁不住服务小姐再三宣传:“今天是搞活动的最后一天了。”遂定下了1800元某套系的拍摄,并且缴纳了全额的拍摄费,因为不确
定男友哪天有空,所以并未约定具体拍摄时间。但次日,赵女士要求取消拍摄退还预付的拍摄费时却遭到了拒绝。赵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我连日期都未定,经营者又没有任何损失,就过了一天,凭啥不退给俺钱?

  12315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律不予支持。赵女士虽然预付了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因此,不适用定金法则,有权要求返还定金。经过工作人员的协调,投诉已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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