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进口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2:12 京华时报

  作者: 陈琰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琰)为减少短期外债增长过快可能带来的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21日下发《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外债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在我国当前的外债规模中,短债比例不断提高,贸
易融资是重要原因之一。截至2005年6月末,我国短期外债余额1413.5亿美元,其中贸易信贷余额为755亿美元。实践中,部分企业不受约束通过进口延期付款形式进行境外融资,给我国外债管理带来隐患。

  针对这一状况,《通知》指出要将未付汇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且约定或实际付款期限在180天(含)以上的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和额度控制。此外,外资比例25%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举借外债将按照境内中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