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供电局局长获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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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0:20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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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金冰)昨天上午,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因非法为他人担保人民币5.29亿元、非法投资6400万元,被西城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据了解,赵双驹是2004年国家审计署点出的24起腐败案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人。 昨天9时08分,面容清瘦的赵双驹被法警带入法庭。9时10分,法官正式宣判:“被告人赵双驹,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随后法官问:“你对判决结果有什么意见?”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1996年,赵双驹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局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章擅自动用本单位供电贴费,以借款的名义,先后通过北京供电实业开发总公司投资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给北京市供电局造成投资损失人民币6400万元。此外,赵双驹还擅自为威克瑞公司多次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共折合人民币5.29亿余元。而威克瑞公司的贷款至今尚未还清,法院就此判决北京市供电局承担不能归还贷款额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赵双驹是在2004年的“审计风暴”中被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点名的,同年9月15日,北京市检一分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赵双驹。在此案开庭期间赵双驹本人还坚持认为自己的初衷是为做好北京供电设施建设。而赵双驹的律师也为赵双驹做了无罪辩护。 J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