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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18日上午9时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5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计3名,持有股数110493993股,占总股本的42.24%,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决定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每位独立董事每年发给基础津贴4万元人民币,另外每位独立董事每参加一次董事会发给1000元会议津贴。
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会议补贴标准的议案;
决定对董事会会议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列席会议的监事。
(二)补贴标准:
1、董事:每位董事每参加一次董事会(包括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和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发给会议补贴1000元人民币;
2、监事:每位监事每列席一次董事会发给会议补贴1000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温州市商业银行的议案。
决定出资5480万元人民币,以1.37元/股的价格收购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市商业银行4000万股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20521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8日(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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