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商业道德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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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4:10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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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几个无厘头的小故事———央视正在播出的电视剧《公安局长》里,“江川市”公安局两任局长的家都被贼偷了,局座高度震惊。《扬子晚报》近日又说,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也遭遇到了商家“霸王合同”的刁难,秘书长自然大怒。而广东阳江市某镇妇联主席阿兰更无奈———昨日的《羊城晚报》报道———明明证据确凿,法院还是没有认定她老公的行为是“包二奶”。
领导们可真够“冤”的。但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有过他们的经历。 自2003年中消协正式“炮轰”霸王条款后,类似的“战役”进行了很多次———电信、房地产、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超市……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时至今日,绝大多数霸王条款“依旧霸道”,颇有些“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味道。 而我们的一些商家在面对中消协“炮轰”的时候,除了能躲在角落里冷嘲热讽什么都不做。为何如此,此次采访中商家们自有其解脱的办法———中消协是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的社会团体。其潜台词很显然,既然不是强制的,商家们自然没有必要执行。聪明的商家似乎都忘了,商业道德的存在。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购物出门要再验小票的做法一直没感到是侵权行为。为何如此,商家一直无道德的商业行为已在市民心中根深蒂固。 面对“霸王条款”和近乎麻木的消费者,商家是否应该主动一点,要不等到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关系进一步恶化,政府不得不采取轰轰烈烈的大整顿时,损失最大的恐怕就是商家了。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还是不要麻烦领导们了吧。(林波)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