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ST托普(000583)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说,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ST托普(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109笔,总金额为232868万元。上述担保事项中,*ST托普只对1笔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进行了临时公告,其他108笔担保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ST托普(含控股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公司之间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托普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如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李正彬、袁科、陈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高云秋、田京元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作者:记者 陈建军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