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浆”再诉“喜年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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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0:14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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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处在驰名商标争夺纠纷状态下的“永和豆浆”和“永和大王”事件出现戏剧性进展。“永和豆浆”近日获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永和”图文组合商标为驰名商标。上月底状告“喜年来”败诉的“永和豆浆”以此为最新证据,前天在沪再度起诉“喜年来”。“永和豆浆”年内将借此在全国范围内打击侵权。 今年上半年开始,“永和豆浆”和“永和大王”都开始争夺有关“永和”的驰名商标
“永和豆浆”方面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今年公司在河南发现有一家当地企业在雨伞和豆浆店商标上使用“永和”,“永和豆浆”以侵权名义起诉了该企业。5月左右,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就在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判决认为“永和豆浆”拥有的“永和”文字加稻草娃娃图案的图文组合商标符合构成驰名商标条件,该商标已处于驰名商标状态,应认定为驰名商标。“永和豆浆”表示,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排他性,将依据此判决结果在全国开展打击侵权举措。 另外,“永和豆浆”方面表示,前天,公司已经以有关驰名商标的判决结果为最新证据,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将“喜年来”告到底,坚决要求其将“永和新一代”字样撤下,并做出相应经济赔偿。 作者:早报记者 乐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