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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催征污水费 为引民资铺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0:3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重点流域区域城市限年底前开征,收费标准尽快达到保本微利

  本报讯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建设部将落实有关用地、用电、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为此,还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限期开征,尤其是重点流域区域和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城市,要力争在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有关用地、用电、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单位的改制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对有偷排偷放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和违反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在谈到与民资投资污水处理项目相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还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限期开征,尤其是重点流域区域和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城市,要力争在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尽快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暂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结合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目前一些地区污水处理收费不足以补偿运营成本的,地方财政应安排资金,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效益。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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