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资银行获准在中国首发逾20亿人民币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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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9:03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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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庆慧) 记者获悉,本月14日起,经央行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并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首批外资机构发行主体。
昨天,国际金融公司与亚洲开发银行在其募集说明书(草稿)中说,获批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为10年期,最小认购单位为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固定利率债券,国际金融公司募集说明书称,其发行的11.3亿元债券年利率为3.4%。此外,两债券未来将不会在中国股票市场上市,在经过人行批准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从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华投资,到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发行债券,中国政府此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进一步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和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央行指出,引入国际开发机构这一全新的发行主体,目的之一就是要继续深化债券市场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先进的国际金融运作经验,如制度规范、支付清算、监管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促进中国债券市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分析人士还认为,引入外资发行主体,还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汇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期以来,国际开发机构对国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并将所筹集的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或银行以外债转贷款方式贷给国内企业。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影响国内贷款企业的实际用汇金额,而且企业在购汇还贷时也将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用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获得的将是人民币贷款资金,从而减少了国内企业资金汇兑的风险,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