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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国庆将临,据省消委会统计,以往节日期间的消费投诉超过平时3倍。为避免纠纷,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节日购物要特别小心,遇纠纷要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或向消委会投诉,千万别被商家所谓的“店规”吓倒。
店规再硬也须合法
节日期间是餐饮、旅游业的黄金季节,不少商家趁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小环节上,增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自定的不合理规定。如:“优惠期间所购商品一律不退不换,最低消费不开具发票”等。
支招:不要轻信商家的“告示”,除了要事先了解清楚消费的各个细节外,在遇到商家出示不平等规定时,要敢于运用法律与商家交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一送一
成限时消费
“买300元送200元”、“买一送一”……当消费者在这些口号驱使下,多消费以达到“要求”时,到手的“优惠”原来是“有条件”的。如:要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将优惠券用完;200元的优惠券分为30元是买衣服时用的,20元的优惠券是买鞋子时用的,15元的优惠券是买文具时用的……“买一送一”并不是赠送与所购买商品相同的物品。
支招:消费者要在消费前向商家咨询清楚,以免上当。
门口喊减价
实际不便宜
有些商家在节前促销,会打出“低价牌”招揽顾客,如“节日清货”“彻底清仓”等五花八门。但所谓“低价”,只是部分商品。当顾客被“一律20元”吸引进店后,才发现不少商品仍是50元、60元,有些甚至几百元。
支招:消费者要擦亮双眼,认真辨清商品的质量是否也从中打了折扣:食品的保质期是否快过期,日用品在不起眼的地方是否破损,大件电器、家具是否有瑕疵。
抽大奖诱人
别盲目消费
许多商家都借节日之机,大玩“购物送大奖”的把戏。他们要求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就能参加转盘得奖、摇珠开奖、箱内摸奖等活动。但顾客往往抽不到大奖,其中玄机就可想而知了。
支招:消费者不要因为还差几十元或几百元就可以参加抽大奖,而盲目购物,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物价发函规范促销
N本报记者 李进王帆宇
通讯员贾格
本报讯28日,省、福州市物价部门对国庆节前的市场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福州市物价局还对商家下发了提醒函,提醒商家规范市场价格促销行为。
福州市物价局提醒商家在开展各类价格促销活动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将按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将按规定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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