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对价高低由市场化机制决定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2:00 海峡都市报 | |||||||||
|
N钟证 本报讯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周三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都在积极准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些公司的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正在报送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加快审核。
关于国企对价 在回答“市场感到国有企业的对价水平过低”的提问时,郭建新说,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或者部门敢出来讲对价到底应该是多少。这次改革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按照市场原则充分沟通协商,或者说“博弈”,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想只要这个过程达成一致意见,就应该是合适的。” 至于“10送3为标准”的说法,郭建新表示,公司情况不同,国资委也不清楚到底应该是多少。只能在充分沟通和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所以,无法评价国企支付对价水平是高还是低的问题,因为这是按照市场化机制决定的。 关于市值考核 对于市值考核问题,郭建新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能够引入市值考核,是因为目前的考核还主要依靠会计指标,市值在会计指标中尚未得到完全体现,涉及会计规定和考核指标体系的调整,也涉及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完善,因此需要一个过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