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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纳税申报期延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7: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董天刚)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获悉,为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不受国庆7天长假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对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放假天数统一顺延,延长7天。

  根据省地税局的通知,2005年10月营业税及附加(所属期为2005年9月)的纳税申报期为2005年10月8日—10月18日。2005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为2005年10月8日-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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