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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倪燕29日北京报道】商务部将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全国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组织开展“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计划10月底以前制定并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此次专项行动中整治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四种: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零售商与其进行交易,以及不按规定明
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或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商品、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促销行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偷税逃税等行为。
中国零售行业近来出现了一些新的促销形式,这些形式促进了商品流通。但现阶段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在促销时采取谎称降价、虚构原价等标价方式及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作出诸多限制;开展促销活动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等。这些不规范的促销活动损害了零售企业自身形象,引发了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还影响了社会稳定。(30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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