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价投诉物业管理服务乱收费排第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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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1:38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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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进 通讯员贾格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第三季度,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咨询833件,其中反映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收费问题的有347件
同时,反映两车寄存乱收费、教育乱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问题也占一定数量。 物业管理投诉主要集中在违规收取水电周转金、超标收取垃圾清运费、违规收取公共水电分摊费等。 根据规定,住宅电周转金标准为每单元200元,实行一户一表后,物业管理单位即应退还电周转金,而水周转金则不能收取。 但部分群众反映,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违反规定在交房时向业主收取100元~200元/户的水周转金,一户一表安装完成后拒不退还电周转金。 目前绝大多数新建商品房在交房时都已完成电力一户一表的安装工作,但个别开发商仍向业主收取户均100~200元的费用,发票或收据则笼统写为水电周转金混淆视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