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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
最近,有两个值得期待的举措:一个是杭州市委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人权、财权、事权”作出限制,确定一名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日常财物审批权。另一个是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开始试点“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单位“一把手”不管财务、不管人事、不管工程招标、不管材料购买,全部交由副手管理。
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也是一次重要的尝试。人、事、财是三种最重要的权力,长期以来,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手掌握。无数事实证明,这种管理体制模式容易滋生腐败。普遍存在的一把手腐败现象,只能说明我们的管理体制模式设计上存在问题。为实现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我们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甚至舆论监督等多方面寻找突破口。为此,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但这些都未触动一把手大权独揽这个体制性痼疾:一把手在人、财、事说了算的情况下,任何监督都是有限的。
最好的限权就是分权。一个明显的现实是,在现行管理体制模式下,一把手能否善于运用公共权力,直接影响国家和人民的直接利益,这本身就违背集体决策。而且,一把手一旦滥用公共权力,其行为就不能被有效地牵制。这是目前现有管理制度模式存在的最大问题。因此,如何设计新的管理体制模式,让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最有效的发挥,而不是滥用,这需要我们从制度设计上寻求最合理、最能把公共权力效益最大化的选择。
杭州市委与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举措,是对现有管理体制模式的变革。让本属于集体行使的公共权力彻底从一把手把持的现有模式中剥离出来,这种模式设计能有效地减少决策失误和权力滥用。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公共权力效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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