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过户费“十一”起正式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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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8:53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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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召集全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厂家和国外的二手车经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二手车新办法通气会,四部委首次透露了二手车经营权放开后的二手车经营税收政策。从10月1日起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取消二手车交易过户费,同时规定各经营公司分类纳税,这引起了在场来自全国各地的二手车经营者一片哗然。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琳表示,在过户费取消的同时,建议全国各旧车交易市场以对场内经纪公司每辆车收取服务费的方式来维持正常的市场运营。 据了解,旧车过户费是与目前旧车交易中的强制评估直接联系到一起的。消费者在买到车后到旧车市场交易大厅过户时,市场管理人员会重新给这辆车进行评估定价,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过户费用。过户费过去一直是旧车交易市场赖以生存的主要收入。 除了取消过户费,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增值税处处长刘浩天还首次宣布了二手车经营税收办法。二手车经营公司包括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和二手车拍卖公司。经销公司可以直接进行旧车的买卖活动,因此需交纳2%的增值税;经纪公司从事的是中介活动,不需要交税;而拍卖公司因为在受委托时收取了佣金,因此应该交纳4%的增值税。 此外,根据商务部此前对8月31日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所作出的解释,二手车经纪公司也能进行二手车的直接买卖,只是不能开具销售发票。(生活报) 作者:飓风“丽塔”登陆美国海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