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账户"麻烦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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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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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同志: 某证券公司经客户甲同意,将客户甲的资金和股票账户交给客户乙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甲的股票账户上所中的新股也归乙所有,该账户上的股票买卖的清算都通过乙的资金账户进行,有人称这种现象是拖拉机账户。后来,甲与乙就账户使用问题发生纠纷,乙认为证券公司的做法有违规之处,请问是这样吗?证券公司若是违规,违反了什么规定?
浙江 于先生 于先生: 证券公司如此做法必须取得甲的明确授权,如甲和乙就使用账户问题发生纠纷,而证券公司不能举出有效证据,需就此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周晓(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