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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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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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国有股份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南外滩支行,上述质押现已到期并解除质押。 与此同时,上述二股东将以上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南外滩支行,质押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