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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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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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6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区湖北东盛制药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皆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55,368,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0.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5,368,0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5,368,0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5,368,0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5,368,0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5,368,0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本次大会已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通过的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