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汽车站不得诱导乘客买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2:4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周芳 通讯员 赵文和)日前,山东保监局和省交通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为的通知》,对汽车客运站代理乘意险业务提出规范要求。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只能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建立乘意险委托代理关系,并应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汽车客运站代理乘意险,应依法取得
相应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根据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代理业务,并对本站工作人员代售保险过程中的行为负责。《通知》明确指出要贯彻投保自愿原则,任何保险公司、汽车客运站以及个人都不得强制、诱导乘客购买乘意险。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