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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实行社会公布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5:0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广州9月22日电(记者林洁)今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都可能被劳动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违法情节越严重,社会公布的范围就越大;违法行为不纠正,社会公布不解除。

  今天,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制度。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在广东省正式实施。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庆奇介绍,广东省目前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有上千万人,其中外来工就占了近半数,从业人数居全国之最;企业的数量多,发生违法行为的企业概率高。

  虽然广东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好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的。但是有极少数用人单位蔑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肆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调查的数字显示,企业违法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主要为拖欠工资、超时加班、非法雇用童工、逃避社保费等等。

  今天,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还向社会公布了20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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