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管理新规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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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2:16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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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出口许可数量增加招标比例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商务部发布并正式实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今年7月20日刚实施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介绍,《办法》与之前实施的《纺织品出口临
《办法》还规定,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获得临时出口许可的经营者在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有效期内如未能全部使用的,应不迟于许可年度结束前60天将剩余数量上交商务部。若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持有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量超过申请量20%且未按期上交的,商务部将在下一年度分配中按比例扣减其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