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纳税人漏报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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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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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税务部门将建个人收入档案 本报讯 (记者 林润 通讯员陈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说,现在,被纳入我市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的纳税人个人收入已经有了“一户式”档案。
据介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税务机关应对扣缴单位报送的明细信息,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的基础信息、以及收入、纳税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为惟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实施精细管理。《办法》还提出了全员全额管理的概念,也就是说通过对纳税个人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个人纳税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 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说,目前厦门正在推行的个税全员全额管理,正是按总局提出的加强个税征管的“四一三”工作思路来开展的。“办法颁布后,为我市的个税全员全额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举例说,税务局对个税的管理会更精细,比如将据此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管理。 市地税局前天已经收到这份文件。按规定,新办法将从下个月开始实施,市地税局将根据此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我市是从今年4月起正式上线运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的,截至9月19日,全市已有逾百万人被纳入这一管理。市地税局表示,新办法颁布后,我市推行个税全员全额管理将更顺畅。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