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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华社记者梁书斌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进入执行程序已半年有余,但执行遭遇的“梗阻”却让投资者的胜利平添一分苦涩,而更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则面对诉讼踯躅不前。有关人士表示,应逐步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中小股民的保护力度。
执行工作一波三折
大庆联谊民事赔偿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后
,国内首批受理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开庭审理到终审判决,历时三年之久。大庆联谊案终审判决后,2005年1月,原告的代理律师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5年3月9日,此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2005年6月以后,已经有执行款交付到部分投资者的手中,但这些投资者均为单独诉讼的投资者,参与共同诉讼的投资人至今没有得到赔偿款。经大量工作,哈中院执行局查封了位于北京市的一处价值过千万的房产,准备将其拍卖支付赔偿款。
就在投资者欢欣鼓舞的时候,此案又出现变数,有案外人对执行提出了异议。2005年6月初,哈中院执行局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投资者以为再次看到希望之时,案外人根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至此,大庆联谊案的执行开始全面搁浅。
时至今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仍然没有作出复议裁定。执行工作的一波三折,让已经苦苦等待了三年半的投资者备受煎熬。
问题引发制度反思
提起此案的重大意义,有关方面均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国浩律师集团律师宣伟华说,这是我国中小投资者第一次起诉作假的上市公司,这个案件已成为一个象征,一个里程碑性质的事件。
在肯定此案积极意义的同时,大庆联谊案诉讼漫长、执行困难也引发了诸多反思。
“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判决,判决不执行。”某些法律界人士如此评价目前此类案件的审理现状。
宣伟华认为,有的法院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方面比较消极。目前除了大庆联谊这个案件,其他案件都在停滞,只有口号,没有行动。案件解决不了,部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和其监管者的信心降低,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对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失去信心。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则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目前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不利于投资者进行诉讼。即使立案后进入司法程序,因为此类案件的特殊性,起诉的投资者面临的诉讼风险也很大。即使胜诉了,投资者也不可能得到全额赔偿,以大庆联谊案为例,原告的人数、获赔的金额都打了折扣,只有50%多。加上败诉和自动撤诉的,赔偿额可能只有实际损失的10%到20%。
司法介入证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股民合法权益是个大方向。有关专家认为,应当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证券法、公司法修改,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据新华社哈尔滨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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